租( ) 睡虎地秦墓竹簡·法律答問157,戰國至秦 已租者(諸)民,弗言,爲匿田;未租,不論□□爲匿田。
 張家山漢簡·算數書34,西漢 犬謂貍、貍謂狐: 而皮倍我,出租當倍𢦏(裁)。
 漢印文字徵 夫租丞印。
 漢印文字徵 秦莫租。
 西門豹祠堂碑陰,北齊 租曹從事廣平游子璠,字士瑜。
 李正卿墓誌,唐 用清白俸代貧人入租。 《説文》: “租,田賦也。从禾且聲。”
租★常◎常
zū形声,从禾,且(jū)声,本义为田赋(田租),引申为税收、租用、出租、出租所获得的金钱或实物等。 租 金文; 篆zū[禾(意符)+且(聲符)→租(《説文》:“租,田賦也。從禾,且聲。”租,田賦。本指封建時代的土地稅。引申爲有償借用〈出租、租賃〉。租界,爲帝國主義在殖民地國家的通商都市内強行“租借”一塊地方作爲進一步侵略的據點,舊時上海有英租界、法租界等。更可惡的是在“租界”的公園門口插上“華人與狗不得入内”的牌子,這是對中國人民極大的侮辱。落後就要挨人欺。)] 曹禺 《日出·第二幕》:“地勢好,房子只要租出去,最低總可以打一分五的利息。” 租zū(10画)
  【提示】禾,中间是竖,不是竖钩; 位于字左时,末笔的捺改点。且中间的两横,宋体与左右两边相接,楷体与左边相接,与右边相离。 *租zū10画 禾部 (1) 出代价借用别人的东西或房子: ~用|~房子|~家具。 (2) 收取一定的代价把东西或房子借给别人使用: 转~|出~|~出去|~给别人。 (3) 出租所收取的财物: ~金|房~|地~。 (4) 旧指田赋: ~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