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制诰
掌管起草诰命之意,後用作官名。唐初以中书舍人爲之,掌外制。其後亦有以他官代行其职者,则称某官知制诰。开元末,改翰林供奉爲学士院,翰林入院一岁,则迁知制诰,专掌内命,典司诏诰。宋代因之,爲清要之职。明代翰林学士或内阁学士,得兼此职。清代废。
唐 韩愈《唐故相权公墓碑》:「﹝权德舆﹞转起居舍人,遂知制诰,凡撰命词九年,以类集爲五十卷,天下称其能。」 《旧唐书・韦郊传》:「郊文学尤高,累历清显。自礼部员外郎知制诰,正拜中书舍人。」 清 袁枚《随园随笔・官职上》:「唐之中书舍人,宋之知制诰,皆就省中起草,故韦承庆下笔立成,郑畋动无凝思,人以爲才。」 清 阮葵生《茶余客话》卷一:「宋制:知制诰必召试中书而後除,欲观其敏也。其不试者,号爲异礼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