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光同尘
《老子》:「和其光,同其尘。」 王弼注:「无所特显,则物无所偏争也;无所特贱,则物无所偏耻也。」 吴澄注:「和,犹平也,掩抑之意;同,谓齐等而与之不异也。镜受尘者不光,凡光者终必暗,故先自掩其光以同乎彼之尘,不欲其光也,则亦终无暗之时矣。」後以「和光同尘」指随俗而处,不露锋芒。
《後汉书・张奂传》:「吾前後仕进,十要银艾,不能和光同尘,爲谗邪所忌。」 北齐 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・勉学》:「嵇叔夜排俗取祸,岂和光同尘之流也?」 宋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九:「柳下惠视袒裼裸裎,焉能浼我,可谓和光同尘矣。」 郭沫若《南冠草》第三幕:「像杜九皋他们不是在走这样的路吗?表面上和光同尘,骨子里灭满兴汉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