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曹
1 指尚书省下分职治事的五个官署。汉初置尚书五人,其一爲仆射,四人分爲四曹,常侍曹主丞相御史事;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;民曹主庶人上书事;主客曹主外国事。成帝时置五人,设三公曹主断狱事。
《後汉书・应劭传》:「辄撰具《律本章句》……《五曹诏书》及《春秋断狱》凡二百五十篇。」 李贤注:「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,《汉旧仪》有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户曹、主客曹、三公曹也。」 《南史・恩幸传论》:「尚书八座五曹,各有恒任,系以九卿六府,事存副职。」 宋 王禹偁《汉武帝用宦者典尚书议》:「今使之总领五曹,挈提百揆,专台阁之任,同冢宰之司,不亦难矣哉!」 2 谓秤、尺、地、仓、金。
宋 钱易《南部新书》癸:「近有钟离令王仁岫,善功算,因集八卦五曹算法……五曹:秤、尺、地、仓、金。」 |